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来正光)

发布日期:2025-07-11 11:1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、产权人:来正光;不动产证明号:15010585;抵押权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93.73平方米;房屋坐落:谢家集区平山街道金玉新村10栋104室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