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沈树强)

发布日期:2025-07-17 10:28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沈树强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1015834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;面积:91.69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湖滨村旧改项目6栋807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