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李翔、苏丹)

发布日期:2025-07-25 15:0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李翔、苏丹;土地证号:(2015)G033454、G033453号;面积:96.92㎡;坐落:田家庵区淮河新城四期7栋1802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7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