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曹祖周)

发布日期:2025-08-26 16:5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曹祖周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378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2221.6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舜耕镇曹咀社区湖滨西路综合楼29-40号。

2.产权人:曹祖周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379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337.6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舜耕镇曹咀社区湖滨西路综合楼东起1-6号。

3.产权人:曹祖周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377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1161.74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舜耕镇曹咀社区湖滨西路综合楼19-28号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