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年平)

发布日期:2025-09-04 14:3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年平;不动产权证号:1-J2-(98)3713号;面积:22.58㎡;房屋坐落:大通街道矿南居委会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9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