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、产权人:杨晨晨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553号;抵押权人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汇通支行;面积:104.75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中至信书香雅苑2#160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9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