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常宇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12号;抵押权人: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;面积:129.3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林场路南侧淮南市苗圃棚户区改造项目2-6栋201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