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李连成)

发布日期:2025-09-15 14:3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李连成 因保管不善将09040624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赵连成

日期:2025年0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