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赵华明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248号;抵押权人:淮北市恒昌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;面积:64.5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公园街道市建二公司BC楼41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0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