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徐克平、樊志连)

发布日期:2025-09-16 13:4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徐克平;不动产权证号:12031336号;面积: 84.62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淮河新城二期10-12栋商业116。

2.产权人:樊志连;不动产权证号:1-J2-58920号;面积: 61.43㎡;房屋坐落:大通区市水泥总厂生活中区1#西单元3层西户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