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苏国华)

发布日期:2025-09-17 11:01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苏国华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8721号;面积: 155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泉街道南岭新村17栋606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