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胡振兴)

发布日期:2025-09-18 11:58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胡振兴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6209号、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6210号;面积:103.85㎡、102.9㎡;房屋坐落;田家庵区朝阳中路北侧金地·环球港项目商业楼635S、636S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0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