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淮南市铁合金厂;土地证号:淮国用(91)020109号;土地坐落:大通矿南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