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陈元松;不动产证号:1-J2-59005;面积:64.5㎡;房屋坐落:水泥总厂生活中区8#3单元3层西户。(拆迁注销)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