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淮南市塑料一厂 )

发布日期:2025-10-29 10:53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淮南市塑料一厂;土地证号:(93)030028、(93)030029;面积:19112.3㎡、1813.3㎡;坐落:公园街道姚湾居委会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