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赵淑美)

发布日期:2025-10-30 14:5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赵淑美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649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仁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;面积:105.26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通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月伴湾1-5栋1402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