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王广英、朱双喜)

发布日期:2025-11-18 10:52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王广英、朱双喜 因保管不善将10014178、10014179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广英、朱双喜

日期:2025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