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蔡传明)

发布日期:2025-11-21 15:3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蔡传明;不动产权证号:09041394;面积:70.7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二汽新村二区8栋111室(6单元1层东户)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