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廖光兰 因保管不善将2015009798 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廖光兰
日期:2025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