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叶建超)

发布日期:2025-12-05 09:2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叶建超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淮南市房地产他证田家庵区字第T2015003456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141.67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淮河新城三期21栋803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2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