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叶建超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淮南市房地产他证田家庵区字第T2015003456号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广场路支行;面积:141.67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淮河新城三期21栋80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12月0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