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淮南市金玉呈祥置业有限公司)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淮南市金玉呈祥置业有限公司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(2015)295、(2015)264、(2015)153、(2013)309、(2013)290;抵押权人:城市商业银行;面积:18470.3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三和乡淮河大道西侧、南纬七路北侧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5年12月11日
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