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淮南市金玉呈祥置业有限公司)

发布日期:2025-12-11 14:38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淮南市金玉呈祥置业有限公司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(2015)295、(2015)264、(2015)153、(2013)309、(2013)290;抵押权人:城市商业银行;面积:18470.3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三和乡淮河大道西侧、南纬七路北侧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5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