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刘维辉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12652;抵押权人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113.5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洞山街道洞山东路阳光·国际城一期5栋80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