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王北京)

发布日期:2026-01-27 15:1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王北京;不动产证号:15019709、15019710;面积:115.55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国际城B区9栋304。(法院判决)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