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陆汪)

发布日期:2026-01-30 09:2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陆汪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5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5889、0025909、0025905、0025898、0025876、0025914、0025883、0025877、0025888、0025942、0025935、0025913、0025943、0025897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 陆汪

日期:2026年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