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张宽琦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/;抵押权人:徽商银行淮南金城支行;面积:136.02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阳光365花园20栋1501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