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廖静怡)(胡建)

发布日期:2026-02-11 09:1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廖静怡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5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3919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 廖静怡

日期:2026年2月11日

2.胡建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17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2617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 胡建

日期:2026年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