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周海梅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565号;抵押权人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;面积:30.83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万达广场A-8栋11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