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胡珊珊、赵明利)(徐基明)

发布日期:2026-03-02 15:3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 .产权人:胡珊珊、赵明利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703号;抵押权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101.32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公园街道龙良新村2栋601室。

2.产权人:徐基明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798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;面积:123.08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东方佳园3#楼2204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03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