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陈广金;不动产权证号:1-J2-59017;面积:59.72㎡;房屋坐落:市水泥总厂生活中区3#东单元1层西户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