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邓蕾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9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595号;抵押权人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龙湖支行;面积:51.6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洞山街道洞山新村上东城市公寓C座2009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