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汪鑫林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5007285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;面积:108.07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蔡新路东侧原肥皂厂内澜山和府16栋201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