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王乐乐,刘志玲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淮南市房地产他证田家庵区字第T2016008911号;抵押权人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;面积:80.06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中至信·壹号庄园5栋303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