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王乐乐、刘志玲)

发布日期:2026-04-29 15:25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王乐乐、刘志玲;不动产权证号:淮南市房地权证田家庵区字第2016016669号,淮南市房地权证田家庵区字第2016016670号;面积:57.23㎡;房屋坐落: 田家庵区中至信·壹号庄园5栋303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4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