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徐璐璐、柴鹏鹏 ;不动产权证号: 12032179、12032180 ;面积:117.89㎡;房屋坐落:大通区·经济开发区巴黎春天12栋204。(法院协执)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5月0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