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袁琳)

发布日期:2026-05-15 16:3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袁琳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18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880号;抵押权人:凤台县州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;面积:273.52平方米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人民路西侧云景华城二期5栋111、211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