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谢士辉)(樊鑫)(荣意、杨晓蒙)(王帅、张金燕)(王志文)(赵伟、程玉妹)

发布日期:2026-05-28 14:27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.谢士辉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689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谢士辉
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

2.樊鑫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809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樊鑫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

3.荣意、杨晓蒙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0024322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荣意、杨晓蒙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

4.王帅、张金燕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0025811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帅、张金燕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

5.王志文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569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志文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

6.赵伟、程玉妹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0025692号不动产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赵伟 程玉妹

日期:2026年0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