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淮南市山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2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6688号山南新区春申大街北,国槐路东,春分街南香樟苑五期三标段2栋1401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淮南市山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
日期:2026年0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