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许保)

发布日期:2026-06-18 15:08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许保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4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391号;抵押权人:陶华传;面积:126.92平方米;房屋坐落:潘集区夹沟乡陶大郢等18个自然庄搬迁新村D10栋楼103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0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