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魏素萍、赵金良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14001235;抵押权人: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;面积:89.72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建北村3栋170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