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(张荣)(朱梅霞)

发布日期:2026-07-28 14:56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1、张荣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4713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张荣

日期:2026年07月28日

2、朱梅霞 因保管不善将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0396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朱梅霞

日期:2026年0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