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杨慧通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6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545号;抵押权人:徐传勇;面积:129.56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通区淮南国际汽车博览城A2#126、226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9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