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淮南市大通第四小学)

发布日期:2026-09-10 11:00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淮南市大通第四小学;土地证号:(93)020026号;面积:8615.68㎡;坐落:大通街道居仁村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0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