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徐磊)

发布日期:2026-09-10 15:09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徐磊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0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811号、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138号;抵押权人: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岗支行;面积:42.25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通区东方城市花园瀚城二期B3栋111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0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