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董忠杨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3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34531号;抵押权人:淮南市华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;面积:163.45平方米;房屋坐落:八公山区劳动村二期7栋305、405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0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