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段昌奎)

发布日期:2026-09-24 15:31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次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段昌奎;土地证号:(2015)G035444号;坐落:田家庵区国庆街道百花园小区20栋503室(20#-2-9)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0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