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李孔兰;不动产权证号:301050068号;面积:51.45㎡;房屋坐落:淮南市大通区淮钢居委会大通仓库1#-2-12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