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杨开明;不动产权证号:1-J2-41658;面积:52.49㎡;房屋坐落:泉山铁路南村三十七栋四单元四楼西户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