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侯守道;土地证号:(2015)G020712号;面积:96.7㎡;坐落:大通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月伴湾3-9栋304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