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侯守道)

发布日期:2026-10-19 14:20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次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侯守道;土地证号:(2015)G020712号;面积:96.7㎡;坐落:大通区朝阳东路南侧金地·月伴湾3-9栋304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