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1.产权人:段昌伟、王瑾;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皖(2021)淮南市不动产证明第0028638号;抵押权人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;面积:117.3平方米;房屋坐落:大通区淮南富力城北地块18#楼504。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日期:2026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