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刘晓明)

发布日期:2026-10-27 11:04 来源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: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:次 字体: [ 大 ]  [ 中 ]  [ 小 ]

因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。

1.产权人:刘晓明;不动产权证号:皖(2025)淮南市不动产权第0012941号;面积:55.87㎡;房屋坐落:田家庵区龙泉村31号楼2单元5层10号。




公告单位: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日期:2026年10月27日